商品鑑賞期


七天鑑賞期

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商品到貨日起七天滯期(含例假日,逾期不能退貨)的權益僅限於線上購物之消費者,且屬於鑑賞期非款式試用期,退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,否則無法退貨,另外也無法接受因商品或款式退貨。

 

保留商品

您所退貨的商品必須保留商品本體、配件、外部包裝、配件、贈品、保固卡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隨附文件、發票的發票。

 

商品鑑賞範圍

在辦理退換貨時,若商品有下列情況者,可能會被認定已越過檢查商品的必要程度,將影響退貨權的無權,我們將有權拒絕退貨或要求承擔部分損壞之費用。若您在收到商品前或商品後訂購商品,如欲進一步了解商品的使用方式,或商品有任何疑問,歡迎您致電0800-324888或03-3023882與客服人員直接聯繫,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說明及服務。


注意請勿出現以下問題:

( 1 ) 交貨之商品未指示操作之人為損壞。

(2)退貨之商品已拆封(除即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、包括但不限於非瓶蓋、封口、封膜等接觸商品之包裝部分)或已全新狀態(外觀上有刮傷、受潮...等)及完整包裝(商品、配件、原廠外盒、保護袋、配件紙箱、保麗龍、隨貨文件、贈品文件。

(3)商品上有不可清除的髒污或痕跡。

(4)商品之吊牌或經水洗。

(5)商品經使用後外部消費疲勞。


退貨須知

退貨商品須為預設使用,且非人為造成的瑕疵、損壞、故障,造成保證的損失。 7天鑑賞期請您務必確認商品是否符合您的需求,並非商品的試用期;如本店提示,請保留原包裝(含完整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

換貨須知

僅限於商品即有瑕疵或損壞的情況下,我們提供更換商品。如果您需要更換相同的商品,請發送電子郵件至「holiown@gmail.com」或撥打客服專線尋求專人協助。

配件商品及週邊商品換貨須將您的商品寄至「桃園市中壢區文中路二段295巷12-42號(辦公室)」或「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西路二段105號(營業門市)」。

大型器材經原廠審核符合換貨需求,會有專人到政府協助換貨。

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
*超過7天的商品鑑賞期

*客訂商品

*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損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壞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
*退貨商品包裝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
為完成退貨程序,您必須提供收據或購買證明。


若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七日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協助您進行退換貨

客服信箱:holiown@gmail.com
客服專線:0800-324-888
聯絡地址:桃園市中壢區文中路二段295巷12-42號